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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小说:八二年港岛穿越,本想躺平却混娱乐圈,美女环绕愁坏了
    发布日期:2025-04-13 08:23    点击次数:116

    你有没有过那种一口气看到凌晨三点的体验?今天推荐给大家的是一本绝对让人停不下来的神作。主角凭借着无敌运气和逆天实力,闯荡都市风云。情节跌宕起伏,每一个反转都让人心跳加速。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,更是一场视觉与心理的双重盛宴!太上头了,不看真的会后悔啊兄弟们!如果你跟我一样追求惊险刺激,那就赶紧行动起来吧!欢迎来集合交流,别说哥没提醒你哦!

    《我是港岛最靓的仔》 作者:刀笔一小吏

    第1章:叛逆少年

    叮铃铃,叮铃铃~

    闹钟的响声将叶枫从睡梦中惊醒过来,他伸手将床头柜上的闹钟按掉声响,然后缓缓地睁开眼睛。

    对面的墙壁上,悬挂着一卷日历,上面用笔圈了几个圆圈。最后一个黑圈圈显示的是个六字。

    “1982年7月6日,还是没有改变,我的灵魂真的穿越了,穿越到了82年的香港,一个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。”叶枫在心里默默地念叨着。

    叶枫前世是一名网络写手,因为整年累月的熬夜写作,他刚取得了一点成绩,就因为熬夜码字,导致猝死。他的灵魂穿越时空,附身于这个十八岁的同名少年的身上。

    他如今的父亲叶修文是邵氏旗下的一名技术人员,母亲李淑丽则是邵氏总部的一名文职教员,在艺人部管理新招收的艺人。

    靠着父母稳定的收入,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倒也是安定。

    叶枫今年大学落榜,李淑丽想让儿子去报考邵氏的艺人训练班,争取将来做个大明星。

    可原主只喜欢唱歌,对演戏没什么兴趣,在反抗未果之下,他离家出走,跟朋友跑到尖沙咀这边做了一名酒吧驻唱歌手。

    几天前,因为年轻气盛,原主在酒吧里和一名客人起了争执,被人家一拳给打晕了过去,这才便宜了他这个倒霉蛋。

    叶枫在床上躺了片刻,忽然想起来,今天上午还要去同东方日报社的编辑见面,商谈投稿之事。他连忙从床上起身,穿好衣服和鞋子,拿着洗漱用具向布帘外面走去。

    这间房子是原主租的一间不足十平米的狭小居室,没有卫浴,也没有厨房,只有一个水龙头,可供烧水和洗脸。

    这里也没有做饭的锅碗瓢盆,这具身体的原主一直都是在外面用餐。这和前世的他倒是有点相似,都是一个不会照顾自己的懒人。

    叶枫一边洗漱,一边在心里暗自思忖,等以后有钱了,一定要租个大房子享受一下,以满足前世未了的心愿。

    咚、咚咚~

    一阵敲门声传入叶枫的耳中,随即,一个女子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,“叶先生,你起来了没有?”

    叶枫拿起毛巾,胡乱地擦了一把脸,然后快步走到门口,伸手打开房门。

    门一开,一位年近四十的漂亮女人迈步走进来,满脸堆笑地冲他问道:“叶先生,你还没吃早饭吧?”

    这个女人是房主的妻子,名叫蔡秀芳。

    叶枫虽然只和她简短地打过几次交道,便知道这个女人外表美丽,内心却是个特别虚伪的人。

    “芳婶,我今天和人有约,稍后出去和朋友一起吃早餐。”

    女人笑道:“哦,我原本还想请你过去同我们一起吃早餐呢,既然你约了人,那我就不多事了。”

    叶枫直接了当地问道:“芳婶,你来找我,肯定还有别的事吧?”

    “叶先生,我确实是有一件事情要和你商量。这不,昨儿有一位客人想要租下你住的这间房子,他出价八百元。按理说呢,我是不想租给他的,可我们家那位~”

    叶枫不待对方将话说完,便打断对方的话,道:“枫婶,你放心好了,我正想找个离酒吧近点的地方居住,这个月底,我就会搬走。”

    “叶先生,你别误会啊,我可不是想要赶你走。”

    叶枫笑道:“芳婶,就是你今天不说,我也准备搬走的。”

    “那好,既然你已经决定了,那就这样吧。”

    蔡秀芳说完,一脸懊恼地走了出去。

    待到女人出去之后,叶枫小声地嘀咕道:“跟我玩心眼,你当我还是以前那个傻小子呢。”

    叶枫走到床前,对着镜子整理起头发。

    映在镜子里的是一张略显苍白的脸庞,看上去很是帅气,却让他感到很是膈应。

    “既然是同名同姓,为什么就不能和原时空的自己长得像一点。”

    叶枫对着镜子嘀咕了一句,随即又道:“既然已经回不去了,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。”

    说完,他弯腰打开床头柜的抽屉,从里面取出一个钱包,打开来重新数了数里面的钱币。这里面是他现在全部的身家,一共才两百多港币。

    叶枫将钱包揣进裤兜里,又伸手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叠稿纸,放在嘴边亲吻了一下,道:“猫大大,我以后能不能过上有钱人的日子,就看你这本庆余年的小说能不能受到读者欢迎了。”

    说完,他将稿纸装进一个塑料袋中,又从墙上取下一把半新的吉它背在肩上,这才开门走了出去。

    在路边的早点铺子里面吃了几个灌汤包子,又喝了一碗豆汁。

    叶枫背着一把旧吉他,向公交车站走去。行不多远,就听见身后传来几声汽车的喇叭声。

    他停下脚步,回头看去,就见后面缓缓地驶过来一辆出租车。

    车门被人从里面打开,一个面容和善的中年男子探出头来,冲他喊道:“小枫,上来吧,我顺便送送你。”

    中年男子正是他的房东焦兴平,相对于他的妻子来说,焦兴平到是个老好人。

    叶枫穿越之后,只和此人交谈过一次,还是在他被人打晕过去的那天晚上。

    当时,焦兴平为他忙前忙后的照顾了半宿,让他感觉到此人是个热心肠。

    叶枫心想,“东方日报社离尖沙咀有点远,坐公交车也不方便,不如就让焦兴平送自己一程。”

    想清楚之后,他抬手取下吉它,上车坐到副驾驶位子上,冲焦兴平笑道:“兴平叔,我正想打车去东方日报社呢。既然碰到了您,那就打你的车好了。”

    焦兴平一边发动车子,一边好奇地问道:“小枫,你去东方日报社做什么?”

    叶枫放好吉它,扬起手里的塑料袋子,道:“我前几日写了一篇小说,向报社投稿,他们的编辑昨天打来电话,让我今天过去商谈。”

    焦兴平笑道:“小枫,我还真是小看你了。想不到你不但能唱,还能写,以后说不定能成为金庸、倪匡那样的大作家。”

    叶枫谦虚地笑道:“只是约谈,还不知他们用不用我的稿子呢?”

    “既然是编辑约你过去,就肯定会用你的稿子。你小子,将来要是出息了,可别忘了你兴平叔。”

    “哪能呢,兴平叔一直对我很照顾,我都记在心里呢。”

    “小枫,今天我老婆说的事情,你别放在心里。那间房子,你想住多久,就住多久。只要我不发话,谁也不能撵你出去。”

    “兴平叔,我和芳婶已经说好了,这个月底,我就搬走。”

    嘎吱~

    焦兴平刹住汽车,扭头冲叶枫郑重地道:“小枫,你要是以后有出息了,想要搬走,我不拦你。在你没发达之前,就安心住在这里,哪儿也不许去。”

    “兴平叔,你的好意我心领了。可我~”

    “你别说了,我这个家,还轮不到一个妇人来作主。”

    叶枫苦笑道:“兴平叔,我听你的。”

    “这就对了嘛。”

    焦兴平笑着伸手拍了一下叶枫的肩膀,然后发动起车子,缓缓地向前驶去。

    第2章:剑走偏锋

    一个多小时后,出租车停在东方日报的行政大楼前,叶枫原本想让焦兴平先走,可他坚持要在下面等他。

    叶枫拗不过对方,只能拿着稿子快步走进楼里。在前台这边,他向一名前台小姐道:“小姐,你好!我来找你们报社文艺副刊的胡泽宇编辑。”

    “先生,请问你是来投稿的吗?”前台小姐看着他手里拿着的塑料袋,漫不经心地问道。

    叶枫:“我昨天同胡先生约好了,是他让我今天过来的。”

    “先生,您稍等。”

    前台小姐听到叶枫的话,立刻拿起电话,拔通之后,她向对方询问了几句。然后冲叶枫笑道:“叶先生,请您稍等,胡先生说他马上就下来见您。”

    “多谢!”

    过不多时,一位身材瘦削的中年男子快步从楼梯口走了出来。

    叶枫认出对方正是上次负责接待他的编辑,名叫胡泽宇。

    看到叶枫,胡泽宇笑容满面地迎上前道:“叶先生,你总算是来了,我都等你多时了。”

    叶枫:“对不住,我昨晚睡得迟了一点,今早起来晚了。”

    “可以理解,咱们这些搞文学创作的人,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,才会文思泉涌。”

    说完,他瞅了一眼叶枫手里的塑料袋,又道:“叶先生,咱们上去吧,我们总编对你的稿子很感兴趣,他想亲自同你谈谈。”

    叶枫:“想必是您在总编面前大力举荐,多谢!”

    “我也是职责所在,算不得什么,咱们上去吧。”

    “好的,您先请。”

    叶枫跟在胡泽宇身后,登上三楼,走到靠近里面的一间标记着总编辑的办公室门前停下来。

    胡泽宇迈步上前,抬手在门上轻敲了几下。

    “请进。”屋内传出一句略显苍老的声音。

    胡泽宇推开房门,领着叶枫走了进去。

    屋内,在一间办公桌后面,一位身穿西装的男子,正手持毛笔,在一张宣纸上奋笔疾书。

    胡泽宇上前提醒道:“总编,叶先生来了。”

    男子闻言搁下手里的毛笔,抬头望向跟在胡泽宇身旁的叶枫。

    叶枫也在打量着对方,这人看上去有五十多岁,圆脸,阔口,额头微微有些谢顶,鼻粱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。

    胡泽宇向叶枫介绍道:“叶先生,这位就是我们报社的总编,周世先生。”

    叶枫忙上前一步,冲对方伸出双手,道:“晚辈拜见周先生。”

    周世伸手同叶枫握了握,随即笑道:“真是让人难以相信,叶先生竟然如此的年轻。”

    叶枫微微一笑,也没有接话。

    周世抬手向桌面一指,冲叶枫问道:“叶先生,我这字写得如何?”

    叶枫低头一看,见宣纸上写的正是他在小说正文前面抄录的那首名叫江湖笑的歌词。

    投稿前,他为了吸引编辑的注意,就将这首歌词放在小说前面,以便吸引编辑的注意力。果然,就连这位总编也对这歌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
    叶枫见对方写的是颜体字,便奉承道:“先生这字楷法森严,笔势雍容,可算是得天地之正气,集数家之大成,非同凡响。晚辈甚为佩服。”

    周世哈哈笑道:“小友过誉了,我这字也就是能入眼而已。倒是你这首词,写得是豪气干云,却又道尽了江湖人的无奈,真是令我爱不释手。”

    叶枫:“其实,这是晚辈写的一首歌词。为了吸引审稿编辑的注意,我才将它放在小说前面。”

    周世闻言先是一愣,随即哈哈大笑道:“你小子倒是机灵,这个办法确实好使。我正是看中了这首词,才对你的小说产生了兴趣。”

    胡泽宇在一旁陪笑道:“不错,我也是被开篇这首词给吸引住了。才对这篇小说加以重视的。”

    周世抬手一指旁边的沙发,道:“两位请坐,咱们来谈谈小友的这篇小说吧。”

    等到叶枫和胡泽宇在沙发上坐下来,周世也重新落坐,他拿起面前的一叠稿纸,冲叶枫道:“小友,我想问一下,你怎会想起写这种灵魂穿越的小说?”

    叶枫:“我从小就对武侠小说很感兴趣,以前总想着自己长大后也要写出一本武侠小说。可等我年纪渐长,就觉得武侠小说已经被金老先生给写绝了,以后恐怕是无人再能写出超过他的武侠作品出来。”

    周世微微颔首道:“所以,你想要另辟蹊径,写出一本风格不一样的武侠小说?”

    叶枫点头道:“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死后投胎转世的说法。我想,对灵魂穿越这种说法,肯定会有很多读者会感兴趣的。”

    胡泽宇在一旁赞同道:“我觉得也是,刚看叶先生这篇小说时,我就对他的这种设想拍案叫绝。这种写法一旦推广出去,必定会让许多作家多了一条写作思路。”

    周世点头道:“想法是很好,可小友毕竟年纪太轻,我看了你的写作大纲,其中既有武打场面,又有朝堂争斗,我担心你会掌控不了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小说。”

    叶枫闻言站起身来,从手里的塑料袋中取出那叠文稿,递给周世,道:“周先生,这是我在最近几天内新写的文稿,您看过之后,想必会对我增多几分信心。”

    “哦!那我到是要拜读一下。”

    周世接过文稿,低头翻看了起来,他看得很快,几万字的稿纸,他只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,就全部看完了。

    看过之后,周世一脸疑惑地冲叶枫问道:“叶小友,你说这是你最近几天新写的稿子?”

    叶枫:“不错,准确地说,这是我在三天内写出来的。”

    “这怎么可能?”

    胡泽宇脱口叫出声来,随即,他又冲叶枫道:“叶先生,即便你文思敏捷,也不可能一天写出两万字的文稿吧?”

    叶枫笑道:“二位先生,我在一小时就可以写出三千字。你们若是不信,我可以在此当面一试。”

    “哦!”

    周世闻言眼睛一亮,他连忙站起身来,拾起桌上的宣纸。又取出一叠稿纸放在桌上,然后冲叶枫伸手道:“小友,请吧。”

    叶枫冲胡泽宇道:“胡先生,我可以借你的钢笔用一下吗?”

    胡泽宇连忙从胸前的口袋里取下钢笔,递给叶枫,道:“我的笔可以见证一小时写出三千字的文稿,也是它的荣幸。”

    叶枫接过钢笔,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下,他拿起桌上的文稿,翻到后面看了几眼。

    接着,他便埋头奋笔疾书起来。尽管他在前世对繁体字有过了解,穿越之后又对着报纸学习了几天,可真要用繁体字来写作,还是觉得写起来很是费劲,实在想不起来的繁体字,他就只能先用简体字来代替。

    周世和胡泽宇一左一右,瞪大眼睛看着叶枫埋头书写着文稿。

    第3章:起个拉风的笔名

    时间过得很快,大约半小时后,叶枫写了五六页稿纸,便停下笔,冲周世笑道:“时间仓促,有不少错字,还请见谅。”

    周世抬手看看腕上的手表,嘴里啧啧称奇道:“这才不到四十分钟,小友就写了三千多字,真是才思敏捷,落笔尤如神助。”

    胡泽宇接过叶枫递来的钢笔,笑道:“这支钢笔,我要留着保存下来,等将来叶先生出名了,这支钢笔可就有了纪念价值。

    周世打趣地道:“早知如此,我该让小友用我的钢笔来书写。”

    “哈哈哈~”

    笑完之后,胡泽宇冲周世问道:“总编,您看这稿费给多少合适?”

    周世略一思索,便道:“我们报社给新人的稿酬分为三等,一般选用的小说,千字是三十港元。优秀的小说是千字五十港元。极好的作品则是千字八十港币。今天,我就破个例,给小友千字一百的稿酬。”

    叶枫感激地道:“多谢先生。”

    周世摆手笑道:“小友,我这里也有一个条件,不知你能答应否?”

    “您请说。”

    “小友以后有什么文章,请优先考虑投到我们报社,你看如何?”

    叶枫点头笑道:“就冲您对晚辈的照顾,我答应你了。”

    “好!咱们就一言为定。”

    胡泽宇冲叶枫问道:“叶先生,你要不要取个笔名?”

    叶枫想了想,便冲胡泽宇笑道:“笔名就叫我是文坛最靓的仔。”

    胡泽宇听叶枫说出这个笔名,顿时惊得张大了嘴巴。

    周世善意地提醒道:“小友,如果你使用这个笔名,小说不火还好,一旦火了,就会有许多文坛前辈写文章来指责你年少轻狂。”

    叶枫笑道:“他们越骂,我的小说就会越火。再说,相比那些文坛老前辈,我也算是个靓仔吧。”

    “小友真是个妙人,我是越来越喜欢你了。”

    周世说完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名片夹,从里面取出一张名片,递给叶枫,“小友,以后若是遇到什么难处,可以给我打电话。”

    叶枫双手接过名片,装进口袋里。随后,他又指着周世刚才写的那张宣纸,笑道:“前辈,能不能将您写得这幅字也送给我?”

    周世乐呵呵地取过那幅字,递给叶枫,道:“你要是喜欢,就送给你好了。”

    “还请您署上大名,晚辈以后要是没钱吃饭了,就拿这幅字去卖一大笔钱回来花花。”

    “你这小家伙,真是口无遮拦,百无禁忌。”

    周世苦笑着摇摇头,随即拿起毛笔,在宣纸的落款地方,题上自己的名字。

    胡泽宇见周世嘴里虽然埋怨,脸上却是笑得份外的开心。他心里暗自后悔,这么好一个拍马屁的机会,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呢。

    周世将写好的字幅交给叶枫,又对胡泽宇道:“泽宇,这篇小说就在明天的副刊上开始连载吧。”

    胡泽宇迟疑地道:“可现在正在连载的那篇小说还没有完结。”

    “那就给叶小友单独开一个专栏,每天连载三千字。”

    周世说完,又冲叶枫问道:“小友,每天三千字,你没有问题吧?”

    叶枫忙道:“没问题,就算是一天更新五千字,我都可以做到。”

    周世摆摆手道:“别人都是千字左右的连载,你这三千字,已经是很难得了。”

    叶枫:“也行。”

    周世:“那就这样吧,泽宇,你领他去财务那边领取稿酬吧。”

    “好的。”

    胡泽宇答应一声,随即领叶枫走出周世的办公室。

    千字一百港元,八万多字的稿酬总共有八千多港币。

    叶枫没让对方开支票,而是直接领取了现金。口袋里装着八千多港币,他的心情顿时轻松了许多。

    在门口辞别了胡泽宇,叶枫快步走到出租车旁,拉开车门钻进车里,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。

    焦兴平凑过来问道:“小枫,你在里面呆了这么长时间,想必是同他们谈好了吧?”

    叶枫从裤兜里掏出一叠港币,冲对方笑道:“已经谈好了,这是他们给我的第一笔稿费。”

    焦兴平吃惊地道:“怎么会这么多?写小说赚钱有这么容易吗?”

    “那有那么容易的事情,我在里面说了一箩筐的好话,他们那个总编才给了我新人中最高的稿酬。”

    叶枫说完,抽出三张百元港币,递给焦兴平道:“兴平叔,麻烦您等了大半天,这是给您的车钱。”

    焦兴平忙道:“要不了这么多,你给我五十港币就行了。”

    叶枫伸手将钱塞进焦兴平的口袋里,道:“兴平叔,我先前可是没同你客气,你现在也别和我见外。车费您收下,咱们去找家饭店,我再请您吃顿大餐。”

    焦兴平发动车子,边开边道:“去饭店就不必了,我去买点菜,中午我亲自下厨,烧点好吃的为你庆祝一下。”

    “兴平叔,今天可不行,我稍后还要去酒吧那边去看看。我这连续休息了好几天,再不过去,酒吧老板就该开除我了。”

    “那好吧,我先送你过去,等明天中午,我再为你庆祝。正好,我家阿泽明天要回来,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。等你以后有出息了,可别忘了拉扯我家那小子一把。”

    “兴平叔,你们家阿泽在做什么事呢?”

    “别提了,那小子从小就痴迷李小龙的电影,他如今在邵氏片场那边做咖喱啡。”

    “咖喱啡是什么?”

    “就是跑龙套,有时他也会帮一些演员做武打替身。”

    “这么说来,你们家阿泽还会武术?”

    “他那算什么武术,不过是跟我学了几招三脚猫的功夫。”

    “啊!兴平叔你还会武术?”

    焦兴平一脸得意地道:“那是,阿泽他爷爷早年在大陆当兵打过日本人,我的拳脚功夫都是以前跟阿泽他爷爷学的。”

    叶枫忙道:“兴平叔,那你能不能教我几招?”

    “教你可以,只是,你这年纪太大了。既便我现在教你。只怕你也难以学成。”

    叶枫:“我也不求能学成多强的武艺,只希望能练成几招防身术的就行了。”

    焦兴平:“这个容易,从明天开始,你早上起得早点,跟我一起习武便是。”

    “多谢兴平叔。”

    第4章:新秀歌唱大赛

    胡泽宇送走叶枫后,又被周世派人喊到他的办公室。

    周世向胡泽宇问道:“泽宇,你觉得这个叶枫如何?”

    胡泽宇:“此人年纪虽轻,却是个少年英才。只是~”

    “只是什么?”

    “总编,您为他单独开辟一个专栏,是不是太冒险了。万一他这本小说要是失败了,您的名声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。”

    周世点头道:“泽宇,你说的不错,我决定为他开个专栏,确实是有点冒险。可这个险值得一冒。叶枫的想法非常的新潮,他的文笔虽然比不上几位武侠名家,可在年轻人中间,也算是佼佼者。即便他这本书失败了,我相信他会总结经验,变得成熟起来。成功对他来说,也就是早晚的事情。”

    胡泽宇:“总编说的是。”

    周世:“这个叶枫,你要和他多联系,此人一旦闯出名气,将会是我们报社的一个金字招牌。我今天之所以特别关照他,就是为了收拢其心,让他欠我一个天大的人情。不过,人情必竟有还完的时候,想要拉住这个人才,还得靠你平时去和他处好关系才行。”

    胡泽宇:“总编放心,我知道该怎么做的。”

    周世又道:“对了,你们那边的副主编老刘马上就要退了,你要做好接手他那部分工作的准备。”

    胡泽宇闻言大喜,他忙道:“多谢总编信任,我一定会多加努力,”

    周世点头笑道:“去吧,以后好好工作。”

    “是。”

    宝勒巷,位于香港九龙油尖旺区,是酒吧云集的一条街。

    叶枫告别焦兴平后,凭着原主的记忆,寻找着他以前驻唱的那家夜来香酒吧。

    由于现在还是上午,酒吧大多没有开门,街道上的车辆和行人也不多,显得有点冷清。

    叶枫正在四处张望时,忽然有一只手拍在他的肩膀上,将他给吓了一跳。

    “嘿!阿枫,你在瞅什么呢?”

    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,叶枫回头看去,就见一个年纪和他相仿的少年正站在他身后。

    叶枫很快就想起来了,这个少年名叫温照伦,和他在同一家酒吧做驻唱歌手。

    叶枫突然想起来,这家伙以后可是做了TVB的演员,还有个反派专业户的名号。

    叶枫:“阿伦,你这冷不丁地拍我一下,差点没把我给吓死。”

    温照伦调侃道:“莫非你做了亏心事不成?老实说,你最近是不是勾引了哪家的姑娘。”

    “嘁!你以为我是你呀。三天两头地带女朋友去酒吧。”

    温照伦辩解道:“那些只是几个熟人,算什么女朋友。”

    叶枫才懒得管他的破事,他岔开话题道:“对了,阿伦,现在是上午,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

    “阿枫,你还不知道吧,华星唱片公司今年要举办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,我今天是来参加初试的。”

    “新秀大赛?什么新秀大赛?”

    “就是TVB和华星唱片公司举办的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。我听说如果能闯进前十五名,唱片公司就会为选手出专辑的。”

    叶枫摇头道:“阿伦,别费那个劲了,就凭咱们这个业余水平,唱片公司怎么能看得上呢。”

    “不试试怎么知道行不行呢,阿枫,你既然来了,就陪我一起过去看看吧。”

    叶枫忙道:“我又没报名,去那边干嘛?再说,我还要去酒吧那边看看,我担心再不露面,老板就该炒我鱿鱼了。”

    温照伦笑道:“你还不知道呢,老板早就将你炒了。你现在过去,他说不定还要你赔偿酒吧的损失。”

    “啊!”

    见叶枫一脸吃惊的表情,温兆伦又解释道:“那晚你被人打晕之后,老板先将你臭骂了一顿,随后就将你给开掉了。”

    叶枫苦笑道:“也好,我正在考虑要不要辞工呢,这下倒是省得我伤脑筋了。”

    “就是,你陪我去参加新秀歌唱大赛,我可以帮你问问,看能不能让你也参加比赛。要是咱们运气好,打进前十五名,以后说不定就有机会去海城大酒店里面唱歌。”

    叶枫还想要推辞,温照伦强拉住他的胳膊道:“走吧,就算是陪我去参赛好了。”

    叶枫心想,“自己反正也没什么事情,就陪这家伙走一趟吧。”

    尖沙咀这边的报名地点就在海城大酒店,等叶枫和温照伦赶到的时候,这里有一些背着吉它的少男少女正在往里面走。

    叶枫和温照伦也跟着众人向酒店内走去,比赛的地点就在海城大酒店的歌舞厅。

    叶枫走进去一看,心里暗暗称奇,他粗略地估计了一下,这里面大概有一百多人,大都是和他们年纪相仿的少男少女。

    叶枫冲温照伦道:“阿伦,看来你的对手不少啊。今天,你准备唱什么歌呢?”

    温照伦:“我早就准备好了,今天我选择的是秋官唱的那首倚天屠龙记主题曲。”

    叶枫闻言点点头,温照伦在酒吧里经常唱这首歌。选择这首歌,他发挥好的把握确实要大一点。

    在和温照伦的交谈中,叶枫才弄明白这届歌唱大赛要进行四轮。今天只是第一轮初试,只有初试通过了,才能继续参加第二轮比赛。

    叶枫听了暗自咂舌,看来报名的人肯定不少,要不然也不会举办这么多场比赛。

    叶枫和温兆伦挤到人群前面,看到舞台上有一个男孩正在演唱一首日本歌手近藤真彦的夕阳之歌。

    因为这首歌后来被香港填词人改编了好几个版本,还引起一场千禧之争,所以叶枫也对这首歌非常的熟悉。

    仔细地听了几句,叶枫就暗自地摇头,这个男孩太过紧张,估计他第一轮都难以通过。

    叶枫对唱歌的选手没了兴趣,就往台上的评委看去。这一看,顿时令他惊喜不已。

    台上的六名评委里面,居然还有他前世最喜欢的歌手张国容。叶枫心里激动不已,想着等比赛结束后,自己是不是去向张国容讨要一个签名。

    就在叶枫胡思乱想的时候,台上那个男孩已经唱完了。不出叶枫所料,中间一名戴着眼镜的中年评委对男孩点评了几句,然后直接宣布他被淘汰了。

    那名选手听到结果后,强忍着眼泪走下台去。

    温照伦见状,立刻紧张地道:“阿枫,我觉得那个选手唱得还不错啊,他怎么初试就被淘汰了呢?”

    叶枫:“他被淘汰了不好嘛,这样你不就少了一个竞争对手。”

    温照伦:“话虽如此,可我现在心里七上八下的。”

    叶枫拍拍他的肩膀道:“阿伦,你别想太多,就当是在酒吧里面为客人表演。忘掉这是在比赛,你就能取得一个好成绩。”

    温照伦点头道:“阿枫,你说的对,我就当这是在酒吧里面表演。”

    叶枫又补充了一句:“就凭你这张英俊帅气的小白脸,我想评委也会让你通过首轮的。”

    “呸!我要凭实力打入决赛,拿到这届新秀歌唱大赛的冠军。”

    叶枫在心里腹诽道:“冠军你就别想了,这届大赛有个霸王花,你们谁也争不过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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